參考德國隱形冠軍定義,並考量台灣產業發展特性後,將中堅企業定義如下:具適當規模,屬基礎技術紮實,且在特定領域具有技術獨特性及關鍵性、具高度國際市場競爭力,以國內為主要經營或生產基地。
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,並不涉及開放大陸勞工議題,也沒有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移民。我國只開放大陸投資人和管理人員來台從事經貿專業活動,並在資格條件與數量上有嚴格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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